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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子街镇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附件3
七星关区人民政府海子街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序号 执法事项名称 执法类别 执法依据 承办机构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委规章 政府规章
1 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第十七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四条



自然资源管理所、农业服务中心
2 独生子女入托费、入学费及医疗费等的酌情补助或减免 行政给付

《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

海子街镇计生协会
3 对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六十二、第六十四、第六十五、第六十六条。




海子街镇安监站
4 对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的检查 行政检查

《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2020修正) 第二十四条

海子街镇中心校
5 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四条



自然资源管理所、农业服务中心
6 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就业登记 行政确认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海子街镇人社中心
7 购买毒性中药的证明 行政确认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第十条


海子街镇卫生院
8 法律援助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行政确认

《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条

海子街镇司法所
9 采取多种水土保持措施
其他权利

《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四条


海子街镇水利站
10 群众性消防工作指导 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 第三十二条



海子街镇安监站、
海子街镇派出所
11 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四条



海子街镇安监站、国土所
12 本管辖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管理 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条



海子街镇农业服务中心
13 对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的审核 其他权利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2019修订)第二十条


海子街镇农房办、国土所
14 对医疗救助的审核 其他权利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条


海子街镇合医办
15 对申请临时救助的审核 其他权利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2019修订)第二十条


海子街镇社事办
16 特困人员供养审核 其他权利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条


海子街镇社事办
17 城乡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核 其他权利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第七条



海子街镇社事办
18 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初审 其他权利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海子街镇社事办
19 对已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信息的核实 其他权利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海子街镇社事办
20 受理进入光荣院集中供养的申请 其他权利


《光荣院管理办法》第八条
海子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21 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违法违规作出决定的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 其他权利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海子街镇党政办
22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其他权利

《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海子街镇党政办
23 指导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其他权利
《物业管理条例》(2018修订)第十条


海子街镇党政办
24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备案 其他权利
《物业管理条例》(2018修订)第十六条


海子街镇党政办
25 委托组织代收捐赠款物 其他权利 《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海子街镇社事办
26 对可能影响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调解 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一条



海子街镇司法所、海子街镇综治中心、海子街镇派出所
27 监督社区戒毒人员 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九条、

《贵州省禁毒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七条

海子街镇禁毒办
28 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批评教育 其他权利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三条


海子街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9 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初审 其他权利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7号)第十三条
海子街镇卫生院
30 对新生儿在医疗保健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 其他权利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第十三条
海子街镇卫生院、海子街镇计生协会
31 生育服务登记 其他权利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

海子街镇卫生院、海子街镇计生协会
32 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备案 其他权利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海子街镇食安办
33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审核 其他权利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海子街镇文化服务站
34 协助开展预备役人员储备工作 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二十八条



海子街镇武装部
35 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条、第十八条



海子街镇农业服务中心

备注:
1.执法依据要列明法律、法规、规章等全称,发布及最后一次修订的时间、文号以及具体条款,执法依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要全部罗列。
2.已委托的执法事项,应保留在委托部门的执法事项目录中,在“承办机构”栏中注明“委托XX单位行使”;对于以受委托形式承接的执法事项,列入受委托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在“承办机构”栏中注明“受XX单位委托行使”。
3.承办机构指本部门具体执法处(科、室)的全称,要与本部门权责清单、机构编制文件内容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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